这个春节,宝岛年味浓******
兔年到来,
宝岛台湾也迎来了
放宽口罩禁令后的首个春节,
不少民众返乡、出游;
旅游热门目的地旅馆、民宿订房火爆;
文博机构、宫观庙宇推出新春祈福活动;
灯会、花灯活动陆续开幕
……
快和小新一起感受
岛内红火的年节气氛吧!
过年就要吃吃喝喝
腊月十六,尾牙
闽台地区的民间传统节日
源于拜祭土地公的仪式
是春节庆祝活动的“先声”
公司常在这天宴请员工
图为尾牙宴。来源:台湾《工商时报》围炉,即吃年夜饭
除夕夜 一家人团圆
围坐在放有火锅的桌边聚餐
互相分享去年的经历
暖胃更暖心
图为围炉。来源:台湾《联合报》台湾年夜饭的菜品也讲究好寓意
鸡——富贵吉祥
鱼——年年有余
年糕——步步高升
乌鱼子——多子多福
菜头(白萝卜)——好彩头
乌鱼子白萝卜。来源:台湾《联合报》茄子、玉米、芭乐......
动物园里的小动物
也在大快朵颐
纷纷开启年夜饭“吃播”
高雄市寿山动物园的冠豪猪在除夕享受丰盛的一餐。来源:台湾《联合报》返乡热,旅游旺
2023年春运已启动
在这个团圆的节日
台北桃园机场迎来返乡过年的台胞
从1月19日到30日
累计客流量预估近100万人次
资料图:桃园机场内的旅客。中新社记者 陈小愿 摄还有不少民众选择旅游过节
位于屏东县的垦丁
凭借海滩海景和水上活动
成为一大热门目的地
饭店和民宿订房几近爆满
资料图:垦丁龙磐公园景区。中新社记者 杨程晨 摄传统习俗少不了
置办年货是春节前的一件大事
台北迪化年货大街热闹非凡
花枝丸、牛轧糖、鱿鱼丝应有尽有
人潮涌进 叫卖声四起
资料图:一年一度的台北迪化商圈年货大街吸引了众多市民前往游赏、采购,彩灯彩旗从街头挂到街尾。中新社记者 史元丰 摄走春
即大年初一的出行
许多民众会走进寺庙拜拜
祈求兔年一切顺利
不少寺庙今年也恢复了抢头香
资料图:台北龙山寺内,信众有的持一柱香祈福,有的双手合掌行礼。中新社记者 陈小愿 摄白天赏花
晚上观灯
多肉植物“月兔耳”、“兔子花”仙客来
兔子造型花灯、小提灯
陪伴大家度过一个美丽的春节
图为新北淡水天元宫的樱花。来源:“2023新北莳花好绽 浪漫樱花季”活动官网2023南投灯会上,“粉红兔兔”从天空向大家拜年。来源:“2023南投灯会”官网新的一年,
盼两岸人员交流尽快恢复正常、
两岸同胞走近走亲!
(中新社微信公众号)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