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瑞士网球名将费德勒。
中国调整疫情防控规定后,瑞士旅游业欢呼雀跃。中国游客的到来不仅有助于当地旅游基础设施被充分利用,市场如此大,瑞士旅游部门也值得为小众旅游产品做广告。“比如越野跑、植物学、文化(为主题的旅游),”瑞士旅游局写道。
费德勒在亚洲颇受欢迎。根据瑞士媒体曝光的瑞士旅游局旅游营销计划,在为期一年、旨在吸引中国游客重返瑞士的最新计划当中,费德勒将起到关键作用。在其帮助下,预计今年约有80万人次的中国游客在瑞士留宿,接近疫情前2019年留宿人数的一半。到2025年,留宿人数将达到170万人次。
“中国游客已经在路上了。”不仅是瑞士,多国都对中国游客的回归翘首以待。
泰国旅游车协会主席瓦苏彻说:“旅游巴士运营商闲置车辆三年多,现在正安排车辆接受检查。”
素贞清迈幸福旅行社老板安奇利还特别雇佣了会讲中文的工作人员和司机,以便带领游客游览寺庙、瀑布和山区景观。安奇利说:“我相信中国游客来泰国的次数会比以前更多。我们准备好了。”
在埃及首都开罗的一些著名旅游集市,店主们也有着共同的期待。经营一家埃及传统美食餐厅的老板穆罕默德•萨利赫说,中国人非常友好,“他们热爱埃及传统,尤其喜欢传统的埃及食物,而且总是热衷于尝试。”
回想起市场小巷里挤满中国游客的日子,萨利赫说,“我祈祷着中国游客的到来,情况会慢慢好起来。”
中国游客回归,是经济重要推动力
“中国更强劲的经济将为区域活动提供支持,而重新开放将促进区域内旅游业。”东盟与中日韩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首席经济学家许和意(Hoe Ee Khor) 指出。
2023年1月9日,泰国官员向抵达素万那普国际机场的中国游客发放花环。《今日商业》杂志评价称,旅游业的持续恢复——尤其是随着中国游客的回归——将为经济增长提供急需的推动力。
美国《华盛顿邮报》还指出,中国重新开放的步伐将影响全球增长和通胀前景。报道援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总裁格奥尔基耶娃的话称,中国经济的复苏能力“很可能是2023年全球增长的最重要因素”。
而少数国家和地区针对中国游客采取入境限制措施,无疑是一种 “倒退”。
49岁的崔大成在明洞售卖服饰等商品约30年,目前靠送餐维持生计。他说,“我们过得很艰难,我希望更多的中国人到来,政府不要限制他们入境。”
在首尔一个可丽饼摊位上,24岁的孙景洛(音译)透露,他已经在制定应对大量来自中国游客的计划,正在招聘人员并准备囤货,“中国游客是我们的主要客户,越多越好。”
欧洲机场理事会总干事亚诺韦茨形容,“我们又一次陷入没有科学依据、不合理且不协调的旅行限制拼凑而成的状态。”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总干事威利•沃尔什发表声明,警告各国在“病毒已经在其境内广泛传播”的情况下恢复“已被证明无效”的措施。他说:“我们有工具来应对新冠病毒,而不是诉诸于切断国际连接、损害经济和破坏就业的无效措施。”(完)
用人单位自订“土规定”解聘员工为何违法****** 近日,北京二中院披露了一起劳动纠纷案,用人单位以员工张某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澎湃新闻1月31日)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解雇员工,必须符合特定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六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三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虽然也能解雇员工,但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严格的法律条款,保护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试图用“小动作”绕过法律规定。其中,自定一份内部规章制度,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去留实行挂钩,是很常见的做法。这些单位一旦遇到员工考核结果不达标的情况,就可能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为由,将员工“炒鱿鱼”。 北京二中院披露的这起纠纷也是如此。涉案用人单位早早制订了自己的绩效管理办法,规定企业有权对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的员工予以解聘处理,无须支付任何补偿或赔偿。乍看上去,解聘当事员工,似乎是企业依规行事。但在法院看来,企业自订的“土规定”并不能改变这种行为的违法属性。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而不能自行其是,不把员工利益放在眼里。劳动立法之所以如此设计,正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自定“霸王条款”,侵犯劳动者权益。 一个用人单位,对员工最严厉的处罚,莫过于解聘开除。绩效考核反映的是员工工作实绩,并不能与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混为一谈。一个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就算“不胜任工作”,法律也规定了“挽救措施”,要求先“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其工作岗位”,这也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温度。 在这起纠纷中,员工张某既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也没有犯多大的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多重的损失,入职后若干年的表现,也都在“合格线”以上。数次考核结果为“待改进”,直接就“一棒子打死”,砸掉养家糊口的饭碗,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过去。 基于现实生活的丰富性、立法的抽象性,任何法律条款都不可能穷尽一切现象,劳动立法也是如此。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在这起劳动纠纷案件中,法院通过掷地有声的司法判决,明确员工考核不合格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充分理由,为用人单位划定了一条清晰的法治红线,张扬了从严保护劳动者权益的立法精神。(中国青年报 刘婷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